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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人事处部门职责 :

一、执行董事会决议,在党委会、院务会领导下,负责学校师资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与实施工作。组织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人事管理制度,开展人事工作研究。

二、明确学校各部门定编、定员、定岗工作。

三、加强学校人才梯队建设。负责学校人才招聘、引进,聘任、调配、离退休、解聘手续办理等人员异动工作。

四、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工作计划。负责教职工教育、管理、培训、考核、奖惩、职称评审等工作。

五、组织制定薪酬福利制度,负责教职工社保公积金、劳资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牵头做好师德师风建设。

七、负责人事信息档案管理及各类人事统计报表的工作。

八、认真做好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黄玲  办公电话:0731-8812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