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答辩实施办法
一、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演讲答辩。
二、参加演讲答辩的人员是经公示、审查后具有演讲答辩资格的人员。
三、演讲答辩顺序
1、演讲答辩的顺序,由抽签结果决定(公布演讲名单顺序)。
2、抽签的组织工作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21日下午3:00负责实施。
四、演讲答辩的内容及要求
1、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竞聘理由、条件。
2、介绍主要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工作思路及努力方向等,力求务实,切合实际。
3、演讲稿件请于12月21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wbjuedi2008@sina.com
4、演讲时间为8-10分钟以内。
五、答辩方法
1、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现场提问,答辩人答辩1—2个题目。
2、答辩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六、演讲答辩评议办法
1、民主测评
评委及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测评投票。根据答辩会竞聘演讲者演讲及答辩情况,参会人员在统一印制的表格上填写意见,由计票、监票组人员计票汇总,向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及大会汇报测评结果,“校外竞聘演讲者由人事处组织考察”。
2、评分办法
参加“演讲答辩竞聘上岗”演讲者答辩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民主测评得分占权重60%,董事会审议评分占权重40%。每个职位取高分前两名作为正式候选人。
七、评委组成
评委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