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部门及学校的有关指示、决议,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代表学校制订全校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计划及学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召开相关的专题会议,组织业务和经验交流,分析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动态。 四、负责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搞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教育、国防军事教育和法制法纪教育。 五、负责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六、领导全校学生的学年鉴定、毕业鉴定,负责学生校级奖惩的审定、报批和执行。 七、负责学生勤工助学项目开发、管理及审批,社会实践和成长成才过程中相关事务的指导和服务。 八、加强全处人员的培养教育,参与班主任的选拔、业务指导、培训、教育、管理、考核和评比工作。 九、指导团委、学生会和学生社团活动,组织全校性的学生文化、学术、体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 十、负责全校学生的档案管理和学生证发放。 十一、协同教务部门搞好新生入学教育、学风建设。 十二、协同后勤服务中心抓好学生宿舍管理及文明寝室建设。 十三、协同治安保卫部门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共同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十四、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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