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办机构职能
时间:2010-06-23 16:3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一、当好学院参谋,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协助教育教学职能部门搞好我院的教改、教研工作。
二、协助教务处监督检查学院的教学运行工作。如开学前的教学准备工作,开学初的教学秩序,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检查等。
三、协助教务处监督检查各种教学文件的制订与执行情况,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订购计划及学期开课计划等。
四、坚持听课制度,监督、检查课堂教学(包括实践教学)效果,引导青年教师或教学效果差的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五、协助教务处,监督检查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处理和改进建议。
六、监督检查学院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与建设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时评估建设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七、经常性深入教学一线调查,收集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对学院教育教学的意见,并及时向院领导、教务处做好信息反馈。
八、协助学院职能部门做好各种教学自评工作,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九、研究高职教育教学督导的自身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教学督导的工作质量。
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督导办主任:董承明
联系电话:0731-88120069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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