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是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院内部的治安保卫、消防、车辆管理及师生员工校内安全等主要工作。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一、贯彻“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维护校园教学、实训、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在学院领导下,充分发挥保卫处的职能作用,协助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深入开展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学院各级安全工作组织的组建工作,为学院创造安全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对全院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安全、防火、保密教育宣传,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犯罪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对敌隐蔽斗争,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全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公安、安全机关制止危害国家的行为。 五、积极查处学院内部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纠纷,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教学区、生活区的治安秩序。 六、加强学院内部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及校园内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七、抓好学院内消防管理,保证消防器材设备齐全、责任落实到位、到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八、协助院办做好学院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确保其安全。 九、办理师生员工的户籍迁移、申办身份证等手续。加强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员和流动人口管理。 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一是抓好学院及各部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二是抓好门卫、值班、巡逻、守护人员岗位职责建设;三是抓好各部门治安防火责任人队伍建设。 十一、抓好保卫队伍建设。配齐、配全人员、装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拉之即出、出则能战、战则能胜,确保安全。 十二、完成董事长及院领导交办的临时保卫工作和其他任务。
处 长:胡晓勤 电 话:0731-881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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