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新党员流程 |
| 序号 |
步骤 |
含义 |
具体要求 |
党员资料归档内容 |
| 1 |
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
1.申请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
1.党支部组织委员,接收入党申请书,并存档 |
1.入党申请书(最早、最后各1份) |
| 2.对尚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对象,党组织也可进行启发,吸收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使其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
2.党支部组织委员,给每位入党申请人填写《申请入党人登记表》,并存档。 |
| 3.组织委员或指派一名党员与提出申请的同志进行一次谈话。 |
| 2 |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对象,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 |
1.召开支部讨论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并报党总支或院党委 |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
| 2.党支部组织委员给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
| 3 |
党校培训 |
校党委将入党积极分子送党校培训 |
1.将送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送院党委 |
3.《党的积极分子训练班学员登记表》 |
| 2.受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党的积极分子训练班学员登记表》 |
4.《党校优秀学员审批表》 |
| 3.党校结业,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
5.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复印件 |
| 4.评为优秀学员的学员,填写《党校优秀学员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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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优秀学员,可优先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对他们进行重点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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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定期考察 |
对重点培养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安排党员(联系人)对其进行考察 |
1.对重点培养的积极分子,党支部安排联系人负责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对积极分子考察,并填写《建党积极分子登记卡》。 2.积极分子每季度写一份思想汇报,交党支部组织委员 |
6.《建党积极分子登记卡》 |
| 7.思想汇报4份 |
| 5 |
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
重点培养的积极分子经过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通过座谈了解、民意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后,确定为发展对象 |
1.所在党支部进行讨论 |
8.团支部推荐材料 |
| 2.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
| 3.团支部推荐(限共青团员) |
| 4.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情况讨论决定发展对象人选,上报党总支审核 |
| 6 |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
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态度、政治倾向、社会关系、亲属的政治关系进行调查 |
1.发展对象写自传 |
9.个人自传 10.政审材料 11.《入党考察对象外调函》 |
| 2.发展对象所在支部对其进行政治审查,给出书面政审材料。政审内容包括:本人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表现;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家庭及户要社会关系情况。 |
| 3.院党委对发展对象的表现、家庭和社会关系等政治情况,进行外调审查,出具《入党考察对象外调函 》 |
| 7 |
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
1.了解发展对象在党、群众中的情况,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
1.支部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座谈会党内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征求意见,并做会议记录。 |
12.党员、群众座谈会会议记录 |
| 2.将发展对象名单公式(5-7天) |
2.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填写《发展新党员公示情况反馈表》 |
13.《发展新党员公示情况反馈表》 |
| 8 |
党总支、院党委审核 |
院党委审查内容:考察时间是否期满;全过程是否规范;材料是否齐全;本人思想、政治、学习是否符合党员标准 |
1.未设支部的党总支发展新党员,须由院党委审查上述1-7项所包括的书面材料。 |
13.《发展新党员审查表》 |
| 2.已授权的党总支审查上述1-7项的材料后报院党委。 |
| 3.院党委审核后,发《发展新党员审查表》[一式两份]和《入党志愿书》 |
| 9 |
填写《入党申请书》 |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的各项内容,志愿书由本人填写,入党介绍人作指导。党支部对志愿书审核 |
1.党支部给每为发展对象指派2名入党介绍人 |
14.《入党志愿书》 |
| 2.发展对象的两位介绍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 |
| 10 |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
支部召开大会,通过投票或举手表决,确定新党员名单 |
1.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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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介绍人介绍情况 |
| 3.支委会介绍情况,并提出初步意见; |
| 4.大会讨论、投票或举手表决 |
| 5.发展对象谈认识和决心 |
| 6.大会表决并作出决定,支部负责人作总结。书写支部大会决议 |
| 11 |
上级组织指派专人谈话 |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了解,对本人提出要求和希望 |
上级党组织派人和新党员谈话,谈话内容写入《入党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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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院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批准 |
审核相关材料,批准预备党员 |
1.材料规范、齐全,院党委批准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发给《预备党员通知书》 |
15.《预备党员考察表》 |
| 2.院党委发给《预备党员考察表》。作为预备期,预备党员的考察书面汇报 |
| 13 |
与预备党员谈话 |
党总支、党支部组织 |
1.向预备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和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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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编入党支部(小组)参加活动3.向支部大会公布,并张榜公布 |
| 14 |
入党宣誓 |
党委或党总支组织 |
1.宣读参加宣誓新党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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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宣誓人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宣誓;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誓,宣誓人跟读;读到“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报出自己的名字 |
| 15 |
预备党员的考察教育 |
党委或党总支负责 |
1.支部通过听取党员汇报、谈心、严格组织生活、不定期考评、分配工作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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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附表12) |
| 16 |
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
预备党员写《转正申请书》,交党支部组织委员 |
《转正申请书》的内容: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对本人预备期内的表现作全面总结,说明成绩和不足,尤其是入党时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改正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并表明态度 |
16.《转正申请书》 |
| 17 |
支部审查、讨论 |
党支部召开讨论预备党员是否如期转正的会议 |
1.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进行讨论; |
17.基层党组织讨论转正记录(内容写入《入党志愿书》) |
| 2.支委会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
| 3.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汇报;介绍人汇报考察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大会讨论;大会表决作出决议 |
| 18 |
党委审核、审批 |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是否如期转正 |
1.党委审核预备党员档案材料的数量和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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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党委审批正式转正,开具《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 |
| 19 |
党支部谈话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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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与转正党员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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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批结果应向支部大会公布,并张榜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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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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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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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新党员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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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 |
| 2 |
发展新党员过程中各级党组织承担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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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各党支部负责吸收新党员的具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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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各总支和直属支部,负责对新党员、预备党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把关,并报送院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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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院党委负责审核材料,批准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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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院党校开党课,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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