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任命何跃春、肖晓春为学院党委委员。 张扬、王光庆不再担任学院党委委员。 党委委员何跃春同志分管宣传工作,安排在机关第一总支第一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党委委员肖晓春同志分管教学工作,安排在机关第二党总支第一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